跳到主要內容區

長庚大學英文畢業門檻獎勵及替代標準辦法

長庚大學英文畢業門檻獎勵及替代標準辦法(如附檔)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十七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為鼓勵本校學生通過英文畢業門檻及英語能力較弱之學生努力學習英文積極參加校內外英語檢定測驗,特訂定英文畢業門檻獎勵及替代標準辦法。

自九十七學年度起,本校學生在大三(含)之前報考並通過本校英文畢業門檻所規定之各項英檢考試,學校將予以補助新台幣八百元以資獎勵。

凡曾參加本校英文畢業門檻所規定之各項校外英檢考試乙次而成績未達畢業門檻標準者得報名參加校內英文檢定並適用替代標準辦法。本辦法係配合校內全民英檢模擬測驗實施,因此替代標準以全民英檢分數為計算基準。

凡學生經參加多次校內英檢並取得一定程度之進步分數時,語文中心得以視同該生通過畢 業門檻。替代標準之詳細等級及進步分數要求如附件。

經採用校內英檢替代標準仍無法達到畢業門檻要求之學生,必須修習一學期 O 學分每週兩 小時之英文補救教學(英文工作坊),取得及格成績後始予以通過英文畢業門檻要求。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呈校長核定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英文畢業門檻替代標準

校內英檢通過分數為多益模擬測驗 550 分,未達通過標準之同學若分數達到 420 分,即可適用替代標準。若學生再次參加校內英檢考試,其分數進步達到下列各階之要求,即算通過英文畢業門檻。本替代標準僅適用於參加校內英檢成績進步之比較,若學生參加校外多益英檢 考試,其進步成績必須與校外多益成績做比較,且兩次考試日期皆必須在 105 學年 9 月 1 日 之後,亦即在本辦法正式實施之後。(校內外多益英檢成績不得混合比較計算,若比較進步成績仍無法通過畢業門檻之學生,可選修 0 學分之「英文工作坊」,通過該課程修課要求,即符合畢業門檻資格)

 

英文畢業門檻替代標準

第一次英檢分數 進步分數 實際通過分數

420分為替代標準之基本門檻

(第一階) 420---459 +30 450---489

(第二階) 460---499 +25 485---524

(第三階) 500---529 +20 520---549

(第四階) 530---549 +1 531---550

凡參加校內英檢考試學生其考試成績符合下列標準之一者,即屬合格並予以核定通過英文畢業門檻:

1.測驗成績總分超過 550 分(含)。

2.兩次測驗成績皆落於第四階之分數。

3.若第一次校內英檢未達 420 分,而第 2 次校內英檢考試達第四階分數(530-549)也可認定為進步通過。